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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s86com威尼斯城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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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一、在学期结束前,实训中心、各系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进程表》中的实训(含实验,以下同)任务和物品库存,列出下一学期实训所需的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称物品)的计划,填报“物品申购计划表”,由实训中心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请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采购,保证开学前物品到位。
临时急需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实训中心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请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
二、各单位申请采购的物品由该单位一次性领取,妥善保管。
三、每学期末,实训中心、系实训室应认真盘点物品,填写“本期结余”情况,报实训中心 邮编:230031 院办电话:0551-65630892 传真:0551-65630893 招办电话:0551-65630878 0551-6563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