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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学生于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专升本的贷款毕业生,在本科学校学习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本人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4、特殊情况处理
学生退学或死亡,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具体还款流程请见:《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自行登录学院网站下载:/DocHtml/1/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请办理农村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毕业生于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2),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生信息变更的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专升本),在6月底前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填写附件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并于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见附件3),并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具体还款流程请见:《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自行登录学院网站下载:/DocHtml/1/
三、相关要求
1、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将其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工作之一,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要落实到人,相关政策要宣传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可以是电子版);向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可以是电子版)。
2、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各系要对借款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提醒和督促贷款毕业生按要求做好毕业前与贷款有关的各项工作,毕业后履约按时还款,以免因个人的过失而给自己带来不良征信记录,造成个人信誉受损。
附件:
1、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书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单
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
申请书